关于保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
2019-07-10 13:12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保山市政府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保山市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规程(试行)》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保山市面试工作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市级机关及其以下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2019年7月20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于7:30前到面试地点集中,8:00以后到达考场的考生即为迟到,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保山学院明诚楼,地址: 隆阳区远征路16号。
四、面试方式
第1组至第14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第15组和第16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若考生面试总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视为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体检和考察。
五、面试的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保山学院明诚楼前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场内人员依次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本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进行面试。其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面试考生若笔试准考证遗失的,须持有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其他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罚。
(四)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应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10日
(编辑:yanxia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