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华图

您当前位置:普洱人事考试 > 普洱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2022国考:公务员录用规定

2022国考:公务员录用规定

2021-10-15 13:11:29 普洱华图考试网 http://puer.huatu.com/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导读】2022年国考招考公告和职位表已发布,国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笔试时间:11月28日。


  (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 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19年11月26日发布)


扫码进入国考备考交流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第三条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依法依规办事。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分类分级管理要求。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六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体检;

  (五)考察;

  (六)公示;

  (七)审批或者备案。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七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有残疾人参加考试时,根据需要予以协助。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九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四)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公务员录用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四条招录机关根据队伍建设需要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五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四章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第二十一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第五章考试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不同层级机关分别设置,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

  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一)不宜公开招考的;

  (二)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

  (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

  (四)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情形的适用范围和实施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章体检

  第二十六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进行体检。

  第二十七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第三十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第七章考察

  第三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等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第三十三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第三十五条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

第八章公示、审批或者备案

  第三十六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七条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三十八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应当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章试用

  第三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第四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

  第四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第四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回避。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一)不按照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

  (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五)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

  第四十六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录用秘密信息的;

  (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录用工作有关资料的;

  (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

  (四)因工作失职,导致录用工作重新进行的;

  (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

  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信访、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2019年11月26日起施行。

♦♦♦♦云南华图准备了多种课程及图书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以下点击查看​​​​​​​↓​​​​​​​↓​​​​​​​↓​​​​​​​↓
2022国考职位库 2022国考公告 2022年国家公务员报名入口
国考专业目录 2022国考大纲 国考报考指导解析峰会
2022国考职位表 国考报考条件指南 2022国考培训课程
2022华图国家版公务员考试考试申论33套+行测3600题库3本装(¥49)
【上岸必备】2021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前必做5100题(¥39.9)
2022国考乘风计划启航礼包(¥0.66起)
2021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前冲刺夜(¥59.9)
【2022国考基础6本套】教材+真题+同步练习册(¥43)
战国考,珍上岸(国考定金班)(¥100)
>加小编微信了解更多国考信息<

  原文标题:公务员录用规定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46f8321d0016f87e80cae0002&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3002000c&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d1a324000d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在线客服×

好老师 好课程 好服务

云南华图联系方式
普洱华图:@普洱华图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0000+
粉丝
1000+
点赞数

联系我们
云南华图咨询客服

云南华图咨询客服

云南华图

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78号

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客服热线:0871-65521259 65308833

网站:http://yn.huatu.com/

  • 昆明华图总部
  • 呈贡华图
  • 保山华图
  • 大理华图
  • 曲靖华图
  • 楚雄华图
  • 德宏华图
  • 丽江华图
  • 迪庆华图
  • 普洱华图
  • 红河华图
  • 玉溪华图
  • 昭通华图
  • 文山华图
  • 怒江华图
  • 临沧华图
  • 版纳华图

地址:昆明市学府路178号华图教育

电话:0871-65521259/65308833

微信号:

网站:http://kunming.huatu.com/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新天地商业广场C栋301室(中国人民银行3楼)

电话:15911517787

微信号:

网站:http://chenggong.huatu.com/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保山数码港)五楼保山华图

电话:0875-2139119 13378752762

微信号:

网站:http://baoshan.huatu.com/

地址:大理州下关云鹤路下段与宾川路交叉口第三时空二楼(明珠广场斜对面)

电话:0872-2422365/2187727、13368721356

微信号:

网站:http://dali.huatu.com/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28号(区政府正对面院内二楼)

电话:0874-3196906 19143147727 19116211028

微信号:

网站:http://qujing.huatu.com/

地址:楚雄市北浦伟业广场E区三楼(北浦路停车场入口直行200米)

电话:0878-3131037 18787825943

网站:http://chuxiong.huatu.com/

地址:芒市团结大街174号二楼(芒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面)

电话: 0692-2100705 18313068451

微信号:

网站:http://dehong.huatu.com/

地址:丽江市香格里大道999号瑞鑫写字楼3楼(速8酒店3楼)

电话: 0888-5394994 18088220061

微信号:

网站:http://lijiang.huatu.com/

地址:

电话:

微信号:

网站:http://diqing.huatu.com/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民航路普洱广场1栋404室

电话:0879-2140130 18908794320/19987924762

微信号:

网站:http://puer.huatu.com/

地址:蒙自市新客运站斜对面华风现代城3幢2楼华图教育

电话:0873-3191074、15208733703

微信号:

网站:http://honghe.huatu.com/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文化路129号

电话:0877-2050159 2295706 15334489902

微信号:

网站:http://yuxi.huatu.com/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102号二楼(昭通大酒店隔壁)

电话:0870--2124993 13408865987

微信号:

网站:http://zhaotong.huatu.com/

地址:文山市普新路星光大道三楼(文山地税局对面)

电话:0876-2187303 15398314525

微信号:

网站:http://wenshan.huatu.com/

地址::

电话:

微信号:

网站:http://nujiang.huatu.com/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百树广场20幢附106(数码e条街下段)

电话:0883-2153681 15368832072

微信号:

网站:http://lincang.huatu.com/

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108号大兴时代广场三楼华图教育

电话:0691-2157606 18988171534

微信号:

网站:http://banna.huatu.com/